4月13日珠海住建信息网公布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 (2016-2018年 )及五个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表示将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停止对商品住房项目实施“90平方米以下套型住房占全部套型70%以上”的要求,居民(含非户籍居民)购买144㎡以下的商品住房不再需要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

文件中提到,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供给侧实际,进一步合理调配全市土地资源,分类指导住房开发建设,力 促全市房地产市场均衡发展,优化 中心城区 (香 洲、吉大、拱北、新香洲、前山)和新城新区(横 琴、南湾、唐家湾 、西部地区)的 土地资源开发强度和户型设计,停止对商品住房项 目实施“90平 方米以下套型住房 占全部套型70%以 上”的要求,以 优化的户型配置引领全市住宅发展规划;为继续释放有效需求,在全市范围内,居 民 (含 非户籍居 民)购买144平 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不再需要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国土资源局、市地税局、各 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