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环境保护和社会治安防控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拟确定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请组织申报环保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378号)和《关于请组织申报社会治安防控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380号),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组织专家对有关单位申报的环境保护和社会治安防控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项目进行了评审。经竞争择优,初步提出环境保护和社会治安防控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拟确定名单(见附件1、2),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6月1日-6月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理由,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联系电话:010-68501995,68502841

传  真:010-68501843

附件:1.环境保护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拟确定名单

2.社会治安防控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拟确定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