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

事项的补充专项说明的公告

证券简称:*ST新亿 证券代码:600145   公告编号:2016—065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

事项的补充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公司2015年年度审计报告》。

6月8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补充专项说明》(大华特字[2016]004314号),为方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该说明的内容,根据相关要求,现予以公告。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补充说明》。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九日

证券简称:*ST新亿 证券代码:600145   公告编号:2016—065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事项的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于2016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公司章程》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16年6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有关事项向公司发出《关于对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742号),现将全文披露如下: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5日,公司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新增了部分条款,经事后审核,现就有关事项问询如下:

1、章程规定,公司每连续36个月内更换的董事不得超过全部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请公司说明这一规定是否限制公司股东大会职权,是否符合《公司法》第37条等相关法规。

2、章程对可以提议公司董监事候选人的股东的持股比例和持股天数等新增了限制条款,具体条款包括:(1)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以上且持有时间在一年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选人,此类股东或者上届董事会可以提名下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2)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以上且持有时间在一年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提出监事候选人,此类股东或者上届监事会可以提名下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者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以上且持有时间在一年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请公司说明上述条款是否符合《公司法》第102条,《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53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14条等规定。

3、请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发表专项意见。

请你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前落实前述事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