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燃气关于公司债发行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16-020

深圳燃气关于公司债发行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84号)。现将有关核准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批复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择机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