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瑞华会计事务所未尽职履责 遭交易商协会处分

记者22日获悉,2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通告表示,6月16日,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自律处分会议经复审决定,给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公开谴责处分,责令瑞华及时改正,并暂停瑞华相关业务,期限为一年。

交易商协会在针对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集团”)及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峰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等事项开展自律调查过程中,要求瑞华提供其在针对绿地集团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关于云峰集团的相关工作底稿。瑞华未能按照协会相关要求及时提供调查工作所需材料,未履行会员应尽义务。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认定,其上述行为违反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现场调查工作规程》等相关自律规定。

注册制下发行企业的信息披露是核心,中介机构尽职履责是基础。在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过程中,包括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公司等在内的中介机构须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尽职履责,辅导发行人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未来,协会将持续强化对中介机构的自律管理。通过日常监测等常态化工作安排,有效发现审计、评级等违规线索。对于拒不履行会员义务或明显不遵守执业准则要求的,将严格追究责任。有关自律处分情况,将及时公布。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还介绍,目前,协会正在督导发行企业根据自律调查通知书反馈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同时也在梳理其它中介机构如云峰集团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华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相关情况。如果在调查中发现发行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确实存在违规情形,将及时提请召开自律处分会议进行审议,并将相关处分结果及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