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年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2016-016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年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6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在北京和香港两地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召开。北京会场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总行。香港会场为香港港湾道1号君悦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223人,代表股份280,843,704,987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6,406,257,089股的78.7988%。

注:1. 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2. 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无需由本行优先股股东审议表决。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董事会召集,易会满董事长主持会议。

(五) 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本行在任董事15人,出席15人;

2. 本行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 本行部分高级管理层成员及董事、监事候选人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易会满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沈思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张炜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沈炳熙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发行不超过880亿元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A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易会满先生新一届执行董事的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沈思先生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尚需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核准,其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任期自中国银监会核准之日起计算。张炜先生担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的任期和沈炳熙先生担任本行外部监事的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根据法律法规及本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娟女士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外部监事职务。董娟女士已确认与本行监事会并无不同意见,亦无与其退任有关的事项需要通知本行股东及债权人。董娟女士自2009年加入本行监事会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促进本行加强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本行监事会谨向董娟女士就其在任期间对本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峥律师和杨小蕾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年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年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