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国将研发支出计入GDP核算 按既定安排推出

国家统计局5日发布公告,国家统计局按照联合国等五大国际组织联合颁布的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国民账户体系2008》(2008年SNA),改革研发支出核算方法,并据此修订了1952年以来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数据。新的核算方法将能够为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研发支出作为固定资本形成处理,而不再作为中间消耗,因此据此修订后的各年经济规模相应增加。从近十年数据看,改革后各年GDP总量增加幅度呈上升趋势,年平均增加幅度为1.06%。

当前中国经济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统计部门此时推进此项改革用意何在?会不会人为地抬高经济增速?国家实施此项改革后地区层面怎么办?对此记者采访了国家统计局核算司司长程子林。

三问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

问:为什么实施改革?

程子林:2009年联合国、世界银行等五大国际组织联合颁布了新的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国民账户体系2008》(2008年SNA),其中研发支出资本化是新国际标准的重要修订内容之一。我国实施这一改革,有利于更好地反映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也有利于进一步与国际标准接轨。2008年SNA颁布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纷纷响应,调整了研发支出核算方法。

应该强调的是,我们自2009年起就不断推进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经过几年的精心准备,我们认为目前时机已成熟,所以按照既定的工作安排推出了这项改革。而且这项改革不会对经济走势的判断产生大的影响,对此外界不必过度解读。

问:历年数据受何影响?

程子林:由于新的核算方法将研发支出计入固定资本形成,而不再作为中间消耗,因此无论使用生产法、收入法还是支出法中哪种方法来计算GDP,经济总量都会有所增加。我们查询了美国、英国、瑞典、韩国等经济体实施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后的数据,发现其2010年的经济总量分别比改革前上调了2.5%、1.6%、4%和3.6%。

我们系统性修订了1952年以来的GDP数据,各年的GDP总量相应增加。从近十年的数据看,各年GDP总量的增加幅度呈上升趋势,年平均增加幅度为1.06%。如2015年GDP总量增加8798亿元,增加幅度为1.30%。

分季度看,按照国际通行做法,我们对1992年1季度至2016年1季度的GDP数据进行了重新修订。从今年1季度的修订结果看,GDP总量增加1.3%左右。

问:地区层面要怎么办?

程子林:目前,我国各省(区、市)的GDP数据由各省(区、市)统计局核算。这次推出的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暂在国家层面实施。国家统计局正在积极开展地区层面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问题研究。

主要思路是,以国家层面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为基础,结合地区研发支出基础数据的实际情况,制定地区层面研发支出核算方法。在地区层面实施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有的基础数据还不够支撑,还需要一定的准备时间。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