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

最低申购金额和最低保留余额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7月12日起调整旗下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和最低基金份额保留余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笔最低申购金额的调整:

1、适用基金

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13)、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668;C类000669)、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31)、国寿安保尊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847;C类001848)、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01241)、国寿安保智慧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672)、国寿安保稳定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845,C类002309)、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846,C类002312)、国寿安保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148)、国寿安保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521)、国寿安保核心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376)、国寿安保尊利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2720,C类002721)。

2、调整规则

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7月12日起将上述基金的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人民币10元。

(1)上述基金各代销机构对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另有规定的,以代销机构为准。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上述基金的,须遵循代销机构所设定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申购上述基金的,须遵守本公司设定的上述单笔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即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

(3)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上述基金的,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仍保持原有规则不变,详情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二、最低基金份额保留余额的调整

1、适用基金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31)、国寿安保尊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847;C类001848)、国寿安保智慧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672)、国寿安保稳定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845,C类002309)、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846,C类002312)、国寿安保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148)、国寿安保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521)、国寿安保核心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376)、国寿安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932)、国寿安保尊利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2720,C类002721)。

2、调整规则

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7月12日起将上述基金的单个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保留余额由100份调整为10份。

三、重要提示

1、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敬请投资者留意。

2、本公告上述单笔最低申购金额、最低基金份额保留余额的调整适用于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其他业务。

3、本公司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最低基金份额保留余额等的数量限制,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

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