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5年度内控评级B类公司占比超七成 《中国上市公司2016内部控制白皮书》发布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浦泓毅

以“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的内控机制与风险管理创新”为主题的迪博·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数发布会暨中国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高峰论坛昨日在京召开,《中国上市公司2016内部控制白皮书》(下称《白皮书》)同步发布。

针对当前我国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白皮书》提出了四项政策建议,包括梳理完善内控信息披露规范性文件、提升内控信息真实性与准确性的监管力度、推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加强对资金活动与关联交易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等。

中国上市公司内控白皮书由深圳市迪博公司编制,是监管机构制定内控监管政策、上市公司完善内控体系、研究学者进行内控实证研究的参考。

总体披露比例达94.58%

按照迪博·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数四级八档分类标准,2015年度中国上市公司内控评级为AAA的公司0家;评级为AA和A的公司占比共计1.28%;评级为BBB、BB和B的公司占比共计76.59%;评级为C和D的公司占比分别为17.45%和4.68%。

根据《白皮书》针对上市公司内控评价报告披露情况进行的分析,2015年度2670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总体披露比例达94.58%。其中,内部控制体系被认定为整体有效和非整体有效的上市公司分别占比93.45%、1.13%。

2015年度,485家上市公司总计披露内部控制缺陷3583项,占比18.16%的公司同时披露了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同时,披露的内控重大缺陷与重要缺陷总计159项,主要集中于资金活动、信息披露、关联交易、财务报告、销售业务、组织架构等领域。

《白皮书》综合分析历史数据发现,2011至2015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披露比例逐年上升。其中,重大缺陷披露比例从2011年的0.16%上升到2015年的1.54%;重要缺陷披露比例从0.76%上升到2.10%。

建议尽快统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监管标准

《白皮书》提出,当前A股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过程中主要存在五方面问题。包括:监管标准不一致导致报告格式与内容混乱,内控评价报告的信息含量较低,内控审计报告信息质量需要提升,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规范性亟待加强,资金活动、信息披露和关联交易领域是上市公司重大缺陷发生的重灾区。

就此,《白皮书》提出了四项政策建议,包括梳理完善内控信息披露规范性文件、提升内控信息真实性与准确性的监管力度、推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加强对资金活动与关联交易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等。

具体而言,《白皮书》建议监管机构尽快统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监管标准,明确不同标准之间的层级关系。同时,加强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及时性与规范性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披露甚至不披露内部控制情况的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加大处罚力度。

为防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出现虚假披露、重大差错等情况,《白皮书》建议监管机构借鉴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中906条款出台处罚规定,提升内部控制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针对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规范性较弱的情况,建议扩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范围,逐步推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开展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提高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另外,鉴于资金活动、关联交易等领域是2015年度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和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高发领域。《白皮书》提出上市公司应加强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将资金活动、关联交易等事项作为监督重点,明确责任,建立有效的资金运作、关联交易运行机制;与此同时,监管机构也应重视对上市公司资金活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专项检查活动,督促上市公司强化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关联交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