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

(四期)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四期)将于2016年8月9日到期兑付。为做好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9064”,证券简称为“地债1104”,是2011年8月9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12%,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兑付可获本息104.12元。

二、本所从2016年8月1日起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8月4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兑付款项的权利。2016年8月5日本期债券摘牌。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债券兑付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帐户,并由证券商将兑付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帐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关于为“信择2016年第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6年7月28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信择2016年第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信择2016年第二期”)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信择2016年第二期”的转让业务。

二、 “信择2016年第二期”设立日期为2016年5月23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信择162A”,证券代码为“116234”,到期日为2018年2月22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季付息、按季过手摊还本金。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信择162B”,证券代码为“116235”,到期日为2019年2月22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季付息、按季过手摊还本金。

三、 “信择162A”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信择162B”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信择2016年第二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通过本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参与 “信择162A”、 “信择162B”的转让业务前,投资者应当联系计划管理人获取并签署风险揭示书。

六、 “信择2016年第二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年7月25日

关于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提供转让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定于2016年7月28日起在本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证券代码“117029”,证券简称“15东集EB”,发行总额16亿元,票面利率7.3%,债券期限2年,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为“东旭光电”(000413.SZ),初始换股价格12元/股,目前换股价格已调整至10.47元/股,换股期为2016年7月28日至本期可交换债券摘牌日前一交易日止,附换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发行人赎回条款和投资者回售条款。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