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6年7月28日(星期四)下午3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和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和《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表示,网约车新政体现了出租汽车管理的地方事权,坚持属地管理,在制度设计上给地方发挥主动性留有了足够的空间和余地,体现了因地制宜和因城施策。

以下是文字实录:

中国交通报记者:

我想问刘小明部长一个问题,刚才您提到去年征求意见阶段征求到了几千条意见,也都逐一做了梳理,并向社会做了公布。这次正式发布的两个文件针对这些意见做了哪些重要的修改?谢谢。

刘小明:

对这次出租汽车行业的改革,社会关注度之高,是我们开始预料到、也没有预料到的,因为它确实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出行。现在全国拥有出租汽车是139万辆,每天运送1亿多人次,所以出租汽车是一个很重要的民生行业。

去年10月10日—11月9日,两个文件公开征求意见以后,社会各界十分关注,提出了很多建议和意见,征求意见结束后,我们会同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方面意见进行了逐条分析梳理,大家可能说你们是不是真的逐条,我们讲的是搜集到5008份意见,整合起来是6000余条意见,我们确实非常认真的把每条意见都由团队进行了梳理,然后由相关部门进行研究。特别是就相关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到我们对文件的修改上,这里我简单把一些主要的修改内容跟记者朋友们介绍一下。

因为这两个文件首先是对《指导意见》的修改,首先增加了改革的指导思想,10月10日的《指导意见》中体现了指导思想,但是没有明确提出来。为了更好地让社会各界能了解我们这次改革的出发点、落脚点,也就是指导思想和原则,我们进一步凝练了以坚持乘客为本,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依法规范,坚持属地管理的五项基本原则。

在这次的指导思想中,我们借助于“互联网+”行动这样一个契机,以增量来带动存量的改革,使得传统出租行业,也就是巡游车实现转型升级,同时使得网约车能规范发展。这是第一个修改。

第二个修改,我们调整了整体的框架结构,进一步理顺了内容的层次和逻辑关系,突出了改革的重点,将改革任务梳理为明确出租汽车行业定位、深化巡游出租汽车改革、规范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人合乘以及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四个部分。其中,深化巡游出租汽车改革分为改革经营权制度、健全利益分配制度、理顺价格形成机制、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对网约车管理方面,一方面是鼓励网约车的发展,另一方面是规范网约车的行为。在整个内容上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和调整,使整个关系更加明确,特别是私人小客车的合乘,有媒体朋友觉得它和网约车是什么关系,怎么在这里进行规范。因为现在绝大部分网约车平台都兼有专车、快车、合乘(顺风车)和巡游出租汽车多种业务,在这个过程中,尤其是专车和快车,和合乘(顺风车)的界限不是很清晰,所以在《指导意见》中进行了明确。

第三个修改,体现了出租汽车管理的地方事权,坚持属地管理,在制度设计上给地方发挥主动性留有了足够的空间和余地,体现了因地制宜和因城施策,就是我刚才回答的第二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