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中集团以市场化为导向 打造“法人治理结构”标杆

2014年,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中集团”) 被江西省国资委确定为省属国有企业开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单位。自此,江中集团以“建立创新驱动法人治理,推动公司跨越式发展”为目标,全面开展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经过一年半的探索实践,江中集团的法人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截至2016年3月底,江中集团的资产总额达到了62.89亿元,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37亿元,净利润3.3亿元,实现利税总额9亿元。

在江中集团董事长钟虹光看来,江中集团之所以能够取得今天的成绩,较大程度上得益于江中将试点工作与公司实际紧密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和市场化方向,积极探索完善法人治理工作。

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省属国有企业首创案例

为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江中集团在省属国有企业内创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确保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发挥。

据悉,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的实际工作中,江中集团不仅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而且制定了《江中集团党委参与法人治理结构工作细则》和《江中集团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从操作层面落实了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工作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工作路径。

公司党委成员通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方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公司党委成员在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以及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等重大问题上,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

江中集团的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为江西省属国有企业首创案例。 (下转G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