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沙两管理局可全球选聘管理层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吴瑕) 广州将立法保障南沙自贸片区管理制度创新,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设立明珠湾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和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昨日,广州市法制办就《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开发建设管理局暂行办法》以及《广州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记者了解到,两个管理局今后都将实行市场化为主、多种用人方式并存的用人机制,并将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面向国内外公开选聘管理层人员和工作人员。

分别设立“决策委”

管理体制不同于机关事业单位

在两个办法的起草说明中,广州市法制办的有关负责人介绍,明珠湾管理局和产业园管理局均为“法定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共机构,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其管理体制不同于机关事业单位。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广东自贸区试验区方案,国家交给广东自贸区的一大任务,就是探索设立法定机构,并将专业性、技术性和社会参与性较强的公共管理和公共职能交给法定机构承担。

根据本次征求意见的两个办法,南沙新区明珠湾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和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将分别设立决策委员会(下称“决策委”),作为两个管理局的决策层,管理层实行局长负责制,对决策层负责。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决策委可设立规划发展、财务管理、人事薪酬、监察审计等专门委员会,为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而值得关注的是,两个办法中都提到,明珠湾管理局和产业园管理局可从国内外专业人士中选聘管理层人员,同时,可设置必要的咨询机构,聘请国内外知名人士、专家学者为明珠湾区和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提供咨询意见。

创新用人机制

人才可与机关事业单位双向流动

除了管理层外,上述两个新设立的管理局的“用人机制”也颇为创新。本次征求意见的两个办法中均提到,明珠湾管理局和产业园管理局将实行市场化为主、多种用人方式并存的用人机制,并建立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合法、合规、合理的人员双向流动制度。

同时,两个管理局均享有用人自主权,在授薪人员员额、高级管理人员职数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自主决定岗位设置,自行面向国内外公开选聘工作人员。

对此,广州市法制办在起草说明中介绍,“市场化为主、多种用人方式并存的用人机制”将赋予两个管理局用人自主权,有利于招用优秀专业人才,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设立岗位和招聘条件,可提高岗位匹配度,利于实现“人尽其才”;有利于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化用人机制,提高人员队伍整体素质。

在用工管理方面,两个管理局不仅应当依法与其招用的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并应按规定实行住房公积金、年金等制度。同时,两个办法中均明确,两个管理局今后将实行市场化的薪酬机制,在授薪人员员额、高级管理人员职数、薪酬总额及个人薪酬上限范围内,可参照市场薪酬水平确定或动态调整工作人员薪酬标准,并建立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机制。

如何提意见

公众的意见或建议请于2016年9月9日前向市法制办反映或提交。

具体途径如下:

1.在新浪微博“广州政府法制”提交

2.登录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http://www.gzlo.gov.cn),通过网站上的“立法征求意见”栏目提交

3.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10楼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研究中心(邮政编码:510032)

4.传真:83544425

5.电子邮箱:fzb4975@126.com

注: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