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维修工自称经理骗供货商57万 构成诈骗罪获刑10年3个月

原标题:维修工自称经理骗供货商57万 构成诈骗罪获刑10年3个月

今年27岁的袁某原为恒大集团一项目部维修工,谎称自己是项目经理,骗取相关供货商好处费及货品57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袁某因诈骗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

朝阳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0月,袁某在恒大位于豆各庄乡的御景湾项目部,谎称他可帮38岁的王先生介绍做绿化工程,骗取王先生1.6万元。王先生称,2014年9月他经朋友介绍认识袁某,袁某自称是北京城建集团的挂名项目经理,可承接城建集团的项目。当年10月,在豆各庄乡恒大御景湾售楼处,袁某说可让王先生低价中标承接龙腾酒店的绿化,但王先生需交1.6万元保证金。在两次转账交给袁某1.6万元后,王先生只收到了一份龙腾酒店绿化工程的招标书。

2014年11月至2015年2月,袁某以可让31岁的张先生开荒保洁为由,多次骗取张先生15.9万元。张先生是一保洁公司经理,他说袁某在电话里称有新楼需保洁、装宽带。此后,他以公司要押金、给领导送礼、妻子生孩子急需要钱等为由,先后让张先生转账15.9万元。2015年2月初,还要了60瓶茅台酒。

2015年1月至2月,以公司开年会为由,袁某向供货商史先生骗了价值15.9万余元茅台酒31箱、价值4万余元的中华烟70条。对此,袁某供述这些烟酒到后,他倒卖给了一超市老板,卖的钱也花了。

此外,袁某还自称是一物业公司的工程部经理,负责工程物料采买,骗取22岁的王某11.5万元,并将王某价值12.5万元的别克车抵押了4万元花掉;2015年2月,袁某还在苏先生住的大鲁店村,以其公司有200余辆车需要定点维修为由,骗取苏先生2万元。

袁某所在公司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4年3月袁某经招聘到该公司物业工程维修部做技工,负责设备维修,2015年2月10日,袁某被开除。公司自2015年2月初便接到一些个人或公司反映,称袁某以公司名义诈骗。公司了解后获知,袁某是在公司行政人员收货时,借机认识了一些供货商,便假借公司名义诈骗。

袁某受审时表示认罪,供称他只是一维修工,以各种借口向恒大的供货商要钱物就是为了骗钱。

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袁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款1.1万元;责令袁某退赔王先生1.6万元、张先生20万余元、北京大辰先利科技有限公司23万余元及王某11万余元、苏先生2万元,并将扣押的别克轿车发还被害人。

记者张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