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管趋严 基金子公司业态或将重塑

今年以来,被视为基金子公司“主流业务”的通道业务因遭遇多重监管而变得不再“畅通”。

一方面,年内多家子公司因违规开展资金池业务而受到监管层处罚;另一方面,证监会新近公布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子公司开展通道业务在风险资本计算方面做出了严格限制。

受访基金子公司人士表示,在强力“去通道化”的监管新政下,基金子公司业态或将重塑:“通道大概率做不下去了,通道依赖度小、经营特色化的公司还能适应新环境,而过于重视‘跑量’的公司则前景堪忧。”

银行系基金子公司密集“领罚”

中国基金业协会日前对外公布,已于今年7月对民生加银资管下达纪律处分公告。由于民生加银资管在2013年成立的X、Y、Z-1号系列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存在违法违规开展资金池业务问题,被协会要求暂停产品备案6个月,清理违规资金池业务。

早在今年4月,民生加银资管就曾遭到证监会的点名处罚,对该公司处以责令改正并暂停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备案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需要指出的是,据记者了解,7月份协会的纪律处分是延续证监会4月份的行政监管措施,两项处罚都系民生加银资管违规设资金池一事所致,因此将合并处理,即证监会的暂停期满后,继续暂停受理民生加银资管备案3个月至2016年11月17日。

而这并非银行系基金子公司首次“领罚”。

同样在7月份,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银行孙公司)被上海证监局责令整改并暂停产品备案,原因是其投资于非标资产的“一对多”资管计划每日开放申购赎回。资料显示,截至6月末,鑫沅资产的管理规模达到3566亿元,排名行业第7。

事实上,凭借股东背景,银行系基金子公司在通道业务方面优势尤为明显。基金业协会统计显示,在79家基金子公司中,“银行系”虽只有12家,但其5万亿元的规模占全部基金子公司11万亿元资产近5成。

在分析人士看来,近期监管层频频向基金子公司违规资金池业务开刀,尤其是银行系基金子公司密集“领罚”,显示监管层给通道业务“降温”的态度非常明确。

监管加码 净资本要求成硬约束

在对子公司违规资金池业务开展清理的同时,监管层还着力通过更加严格的法规约束,引导行业从过度依赖通道的业务模式中回归资产管理本源。

日前,证监会就《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不过在受访的基金子公司人士看来,与5月份流出的版本相比,此次征求意见稿要“严格很多”。

“5月份据说征求对象局限在地方监管部门,基金子公司并未在征求范围内,这次则是公开征求意见,但两个版本差别不小。”沪上某家基金子公司总经理表示:“尤其是在净资本与风险资本约束方面,根据新版本,很多过度依赖通道业务的子公司几乎被完全限制。”

根据此次公布的意见稿所附风险资本计算表,基金子公司一对一融资类专户业务中,非标准化债券资产风险系数由此前版本中的千分之一点五升至千分之八;一对多融资类专户业务中,抵押、质押类的风险系数则从千分之八升至百分之一点五。

“这一约束与信托、券商的监管要求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在上述基金子公司总经理看来,新版本中通道业务占用资本金更多,一些大型的基金子公司按此标准资本金可能要增加几十亿;此外,由于新版本大大提高了通道业务的运作成本,银行将更愿意与信托等对象合作。因此,如果还是依赖通道业务发展,“注资是死,不注资也是死”。

2010年9月,银监会颁布《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要求信托公司净资本与其风险资本的比值不小于100%,建立了风险资本与净资本的对应关系,使各项业务的风险资本均有相应的净资本支撑;反观基金子公司,由于此前其专户计划无需风险资本计提,投资范围基本与信托一致,且几乎没有产品设计限制,因而取代信托成为新一代“万能神器”。

北京某家基金子公司投资副总监表示,在强力“去通道化”的监管新政下,基金子公司业态或将重塑:“通道大概率做不下去了,通道依赖度小、经营特色化的公司还能适应新环境,而过于重视‘跑量’的公司则前景堪忧。”

作者: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