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是否侵犯名誉权?没有证据 驳回事主诉请

越秀区法院认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015年5月,阿美主张银行“将其列入了黑名单,导致其10年内不能购房、不能办理信用卡、被告经常打电话,妨碍其的工作,警察上门到单位找其进行调查,对其造成恶劣的影响,被告的过失毁了其一生”等等,但均没有提供证据予以证实。

至于阿美还主张银行在办理40 20号信用卡中存在的过失对她造成了名誉损害、精神损害、人格损害、健康损害的损害后果,但阿美也没有提交证据予以证明。

因此,去年底越秀区法院对阿美的主张不予确认,对其相关诉请不予支持,判决驳回阿美全部诉讼请求。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