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集体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的成长非常迅速。在《中国的奇迹》一书中,经济学家林毅夫、蔡和李周肯定了中国非国有部门的增长业绩。数字表明,在1978~1992年,中国的非国有部门在工业总产值方面所占的比重从22.4%上升为51.7%。

然而,如果我们再从微观层次上去观察,就会看到不同的情形:民营企业比重的迅速上升,主要是由于新兴民营企业的增加,而不是现有民营企业的成长。数量增加和发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正如一个孩子的降临并不意味着他就一定能够健康成长一样,民营企业的快速增加也并不意味着有竞争力的企业必然会出现。要想培育出有竞争力的企业,就必须具有高效的金融体系、明晰的产权结构和保护民营企业的制度环境。

在中国所有的企业中,民营企业最有机会成为有竞争力的企业。但事实是,中国经济已经经历了30多年的持续快速增长,而且在某些行业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生产者,却没有产生几个真正由中国人自己掌控的世界级民营企业。单个民营企业的规模之所以都不大,很有可能是因为中国的经济体系对这些民营企业的成长存在实质性的限制。

中国大多数民营企业的规模都只有几百万元,相当于北京或者上海市区一套普通住宅的市值。民营企业中的绝大多数都是个体经济,这些个体经济主要由业主自行经营,并不大规模雇用员工。从整体上看,大多数民营企业都在从事小规模的第三产业,比如餐饮和小型零售业。从数量上看,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这些小型的从事服务业的民营企业占到民营企业总数的56%。虽然经历了这么多年的改革,民营企业在资本密集型的行业中所占的比重仍然极小。

除了企业规模外,其他指标也披露了同一事实。国际金融公司(IFC)对中国民营经济部门所作的研究表明,中国民营企业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不规范性。它们基本上都是由家庭所有和经营,并故意把自己搞得不透明,经常有三套会计资料:一套给政府看,一套给银行看,一套给自己看。这些民营企业的真实地位往往与法律地位不一致,并经常转移自己的业务重心。与其他国家的民营企业相比,中国民营企业过分依赖内部融资,很少能够活过企业生命周期的初创阶段。

所有这些特点,要么是在缺乏明晰的产权制度情况下的权宜之计,要么是这种权宜之计所造成的后果。民营企业家经常不得不将他们的企业登记为集体制(被称为“红帽子”),以获得专属于国家控股企业的市场和金融资源;为了避免制度风险,民营企业必须多元化发展;尽管中国的金融资源很丰富,但由于民营企业得不到支持,因此它们不得不依赖内部融资;由于无法获得上市名额,家族所有制就成了解决委托和代理难题的少数手段之一。

不利的商业环境阻碍了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到2010年,中国大陆企业进入美国《财富》杂志世界500强名单的数量为44家,但其中除沙钢和华为外,其余均为央企。而印度企业的情况却是,2010年印度企业只有8家进入500强,在总体规模上虽然落后于中国,却包括三家民营企业—塔塔钢铁、塔塔汽车和信诚工业,而且印度上榜民企年销售收入也高于中国民企。

当然,塔塔集团的历史要长得多,可以上溯到殖民地时期。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到,印度也有一些历史不长,但是却在不断发展的企业,例如Infosys公司。

或许有人会认为,由于塔塔集团是综合性的商业集团,因此它自然比通常经营单一业务的中国民营企业规模更大。但是,如果说综合性的商业集团在发展中国家更有理由发展壮大的话,那么我们应该深思的是:为什么中国的民营企业未能发展成这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