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控股子公司下属分公司2011-2015年期间

对外担保有关情况的进展公告(一)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S前锋 公告编号:临2016-041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控股子公司下属分公司2011-2015年期间

对外担保有关情况的进展公告(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7月15日,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前

锋股份)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下属分公司2011-2015年期间对外担保有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7)。2011-2015年期间,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属北京标准前锋商贸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下称:标准成都分公司)以其定期存单为时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朱霆控制的成都傲骨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骨数码)和成都德威视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威视讯)的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共计22笔)。经公司进一步自查及与相关银行查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准成都分公司2011-2015年期间在南充商业银行成都双流支行、中国银行成都沙湾支行的定期存单情况

经标准成都分公司财务部门对定期存单的梳理,2011-2015年期间在南充商业银行成都双流支行、中国银行成都沙湾支行的定期存单情况如下:

二、以上存单是否用于质押担保的查询情况

(一)根据2016年7月12日查询的标准成都分公司《企业信用报告》显示:

1、标准成都分公司未与金融机构发生过信贷关系;

2、标准成都分公司不存在未结清正常类信贷记录明细;

3、标准成都分公司不存在已结清正常类信贷记录明细。

以上情况说明,相关银行未将存单质押担保的信息录入银行征信系统。

(二)存单质押的查询情况

由于标准成都分公司以存单质押的方式对外担保,均未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属朱霆个人故意隐瞒,私自违规、违法操

作。标准成都分公司没有任何包括质押合同、贷款合同之类的存单质押相关资料,故标准成都分公司多次与有关银行进行交涉,并于7月26日以邮寄的方式将《关于查询我公司定期存单质押情况的函》送达银行,要求查询定期存单质押的相关情况,但截止目前,尚未得到银行方面的回复。

标准成都分公司将继续与存单质押的有关银行及有关部门沟通,待获取定期存单质押的具体情况后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止目前,标准成都分公司除为德威视讯23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2400万元的质押担保的存单和傲骨数码的银行贷款2000万元提供2200万元的质押担保尚未解除外,标准成都分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在银行没有定期存单,也没有其他资金处于受限的情况。

上述两笔存单目前仍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六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