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现金管理的

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 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16-040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

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包装”或“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于2015年8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3)。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截至 2016年8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二、归还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2015年8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对最高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

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2015年9月17日、2015年9月26日、2015年12月28日、2016年4月14日分别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五款保本理财产品,已于近期陆续到期,本金14,000万元及利息623.15万元全部收回。同时于2016年7月29日将本金14,000万元转为宁波银行上海市杨浦支行的通知存款,截至2016年8月18日,本金14,000万元及利息收入22.56万元全部收回。

截至本公告日,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取得利息收益645.71万元,实际获得的收益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已将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本金和利息收益合计14,645.71万元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及投资期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