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李爱君解读网贷新政:限制借贷金额是对债权人财产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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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8月25日讯 日前,中国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与网信息办四部委正式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李爱君在对网络借贷金额设限进行解读时表示,该项规定科学合理,是对债权人财产权的一种保护。同时有利于社会的金融秩序与社会的稳定,以保证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

具体来看,李爱君提出三方面原因:

一是目前自然人不通过金融信贷进行贷款而去高利息的网贷平台借款的原因不外乎急用与门槛低,这导致了借款人相对风险较高,因此需要有借款额度的限制。对一个自然人的100万的借款额度限制相对我国各地区的平均工资是不低的,因此其具有合理性。

二是一个企业不通过传统的金融信贷进行贷款而去高利息的网贷平台借款也不外乎急用与门槛低,这就导致了借款人相对风险较高,因此要有借款的额度的限制,对一个中小微企业贷款500万限额已经不低了,因此有其合理性。

三是与现行最高院2010年18号文关于非法集资的司法解释规定相衔接。最高院2010年18号文规定个人非法集资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集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免一些恶性主体以为披着互联网的外衣就可以无法无天地进行非法集资,对老百姓的财产进行掠夺。这一规定对目前实践中的网络借贷行业的影响确实很大。大量平台都远远超出了这一限额,这在对整个运营机制方面影响很大,但从长远看是有利于平台的健康持续的发展。对债权人的风险分散,同时也对平台的信誉风险的分散。

(责任编辑:李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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