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未签书面合同 维权有风险

2016年3月,李亮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感觉有可能被摩根盛通骗了,于是开始找律师咨询的同时,积极维权。李亮要求退款的理由是“我要融资,但你们只是上课帮不了我,也不关注我的项目,我不想去上课了”。

今年上半年,李亮加入了一个摩根盛通微信维权群,群内人主要是虞涤新名下的学员。5月底,微信群集体维权行动,帮他从摩根盛通要回了近4万元。“这笔退款的汇款账户显示为李学礼。”李亮如是说。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记者查询到,在摩根盛通的投资人信息一栏,一位自然人股东也名为李学礼。不过,上述二人是否为同一个人,记者无法证实。

截至7月,他从摩根盛通一共要回8万多元,从李亮提供的银行往来流水信息看,至少还有两笔退款来自摩根盛通董事长李厚德。

王茹珍也曾向摩根盛通反映过“老师未提供服务”的情况,“公司让我自己去找老师沟通”。今年7月下旬,王茹珍再次与摩根盛通交涉退费一事。从她提供的微信截图看,截至8月9日,摩根盛通客服还表明正在与洪诚阳沟通,但并未提出具体解决方案。8月16日,王茹珍再次向客服询问沟通结果,客服回复说,“我这边也是天天催,他还没有给我答复。”

王茹珍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当时之所以愿意花20万元,就是因为洪诚阳承诺过提供顾问服务,帮助她的企业对接资源。“我当时找了两个老师,洪诚阳到现在没个人影,收完钱,许了承诺,就不管你了。另一个老师,不管怎么样,还来过我的企业。”王茹珍表示 ,目前正在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上述质疑,记者向摩根盛通询问,峰会上老师是否对学员有承诺,是否签订过书面合同?摩根盛通回复称,课程部分在其公司会场,公司会与学员签订服务协议,若老师方单独对学员提供咨询项目,则由老师方与学员单独签订书面合同。

不过,事实上,包括李亮在内的多名学员在缴纳服务费用后,只得到摩根盛通开具的收据,并没有签定书面协议或合同。那么,在没有双方签字盖章的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上述双方包括口头承诺在内的服务协议是否有效,且被法律保护?

有资深法律界人士表示,订立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不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在摩根盛通有关事实中,这种通过口头承诺并收取款项的行为本身,实际上构成了合同。不过,律师也强调,以口头方式订立合同,其中的风险在于,如果口头承诺一方缺乏诚信,甚至本来就有意欺骗,很可能会发生事后对口头承诺不认帐的情况。

在部分学员向记者提供的银行刷卡凭单上,其付款对象(商户名)为:深圳市摩根盛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在王茹珍感到退钱无望的时候,曾要求摩根盛通出具过正式发票,该发票盖有摩根盛通“发票专用章”,销售方也为摩根盛通公司。李亮去年七八月份缴纳相关费用时,其汇款账户信息则显示为:深圳市东方兄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兄弟”)。

东方兄弟与摩根盛通之间又是什么关系?

记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到,东方兄弟的股东在2016年3月7日,由摩根盛通变更为深圳市小柴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柴牛”)。而2015年12月11日以前,“小柴牛”的股东亦为摩根盛通,此后变更为深圳市前海东方盛鼎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盛鼎”)。而东方盛鼎的法定代表人在2015年12月22日由李厚德变更为张孝彦,2016年2月22日,该公司监事成员由“李厚德(总经理)、李福华(监事)、张孝彦(执行(常务)董事)”变更为“刘润平(监事) 张孝彦(执行(常务)董事) 占引(总经理)”。

不过,也有律师认为,仅凭收据很难证明李亮等人与摩根盛通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即使能认定合同关系的存在,因缺少违约责任的规定,主张违约责任也只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赔偿损失,与主张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一致。”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告诉记者。

杨兆全强调,(投融资峰会)平台搭建方(即摩根盛通)需承担侵权责任。但他强调,李亮等人最大的疏忽在于没有签订合同,对合同双方的义务、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进行规定。他提醒称,“一定选择正规的平台、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咨询,并且一定要签订合同,约定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