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管靴子落地防止“劣币驱逐良币”

8月24日下午,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对外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对网贷借款限额、资金存管、信息披露等诸多业内关注的焦点明确了详细要求。监管靴子的落地,在业内将产生何种影响?我们来看市场机构高管如何说。

东方汇总裁胡玉君表示,《办法》的出台有助于行业回到正确的发展轨道之上,让行业发展回归本源,更好的实施普惠金融。

《办法》的出台势必会对绝大多数平台产生冲击,按照新标准,大多数平台公司很难满足监管要求,行业阵痛在所难免,行业洗牌潮来临,大多数草根平台或将在洗牌中消亡,行业格局重塑在即。

首先,各平台业务调整转型迫在眉睫。《办法》对平台作出了信息中介的定位,对业务开展范围、限额等作出具体规定,再结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即将开展的信息披露,都将使得各平台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开展,之前的暗箱操作、打擦边球行为都被明令禁止,事实上,在《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很多平台已经在积极行动调整业务、配合监管。

其次,《办法》的规定有很多平台即便努力也很难达到要求。比如,电子认证权威认证,条件极高,真正的权威机构不会轻易接受平台的认证申请;银行资金存管也存在同样的问题,而且可能会是一个最大门槛,目前真正有能力为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资金存管业务的银行屈指可数,且这几家银行对互联网金融平台要求极其严格,有高额的资本金要求、信息技术要求、股东背景要求、交易模式合规要求等,而且存管相关费用也不菲,绝大多数平台很难达到,预计仅因此一条未来将有很多平台会主动退场。但从长期来看,这样的阵痛是值得的,少数优秀的平台会在监管环境下更加健康发展,脱颖而出,极大的规避“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形,起到对行业的健康发展、金融秩序的稳定作用。

金信网副总李玉维认为,监管靴子落地,小额分散彰显普惠初心。《办法》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最大的变化在于规定了借款人在同一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

网贷作为传统金融和实体经济的有益补充,其定位就是要解决传统金融机构不能覆盖或不能得到有效满足的这类投资人和借款人的需求,而这类需求绝大多数都非大额。多家银行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设定的上限正是500万元,从这一点上不难看出监管的逻辑,大额的借贷应该纳入到银行等非民间的金融体系,而限额的设置正是为了鼓励网贷做好银行的有益补充。

这样的限额设定不仅有利于借贷金额的小额分散,同时也有利于网贷平台提升风控能力。借款人要完成大额借贷需通过多家平台风控调研,利于提升资产质量。但对于同一借款个体不同网贷机构贷款余额的要求很难界定,这就需要网贷行业的信息披露和信息共享,打破网贷平台之间的信息孤岛现状。

开鑫贷总经理周治翰表示,总体上,本次正式颁布的《办法》作为网贷行业的基本法,明确了网贷监管由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由中央制定监管制度,地方负责备案管理、规范引导、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等,有利于监管政策的顺利落实。

《办法》包括八章四十七条之多,对资金存管、信息披露、借出人限额、借款人分级等都作了严格的规定,后续还将出台详细的资金存管、备案、信批配套政策,网贷企业未来的创新和发展方向大局已定,同时《办法》也给出12个月的过渡期,这期间各家平台需要逐项落实监管要求,并与地方监管部门做好具体事项的沟通,工作量还是非常大的,预计整体行业增速会暂时放缓。

首金网常务副总裁戈矛锐则认为,借款限额的要求不仅对目前大多数P2P平台的业务会造成影响,甚至会对行业格局产生影响。

很多平台或是从业人员对于监管政策都视如猛虎,特别近期多部监管政策陆续出台,业内产生了不小的震荡。我们相信,监管政策的出台不仅仅是政府对于整个行业的监管和规范,更是为整个行业指明了发展方向,让整个行业能够更好、更稳健的发展下去。

爱钱帮CEO王吉涛坦言,行业格局彻底改变。网络借贷行业由于其直接融资的属性,在发展过程直接与融资方接触,从融资方的需要出发,结合传统金融、大数据风控等多种手段,创新出了新型抵质押融资模式、供应链金融模式等多种贴近市场的方式,做好了传统金融的补充角色,盘活了多种被抑制和忽视的信用资源,让社会资金得到了更大范围和层次的流动,也为普通百姓获得了资本性增值收入,而《办法》中关于借款限额一条会让行业格局彻底改变。优质资产向更低成本的机构资金聚集,大平台转型,中小型平台将可能陆续退出。

海融易CEO王伟表示,对于网贷行业的监管力度之严超预期,体现了监管层让网贷回归金融本质,辅助银行等传统金融体系的决心。此次《办法》正式颁布将打击非法平台。《办法》具有很强的操作性,监管在无形中抬高了平台的运营成本和门槛,行业优胜劣汰加剧。

借款限额规定是为了与刑事法律中非法集资有关规定衔接。但同一借款人在不同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则很难控制,目前网贷平台之间尚没有联网,需要在推动征信、信息共享工作上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作者:庞东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