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网贷“基本法”落地 “信息中介”成借贷宝制胜法宝

中国网财经8月31日讯 银监会、公安部、工信部、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委日前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基本法”的到来,彻底宣告P2P野蛮生长时代的终结,让网贷行业进入有序发展阶段。

新的监管办法赋予了P2P网贷以合法身份,但也以“信息中介”的明确定位对网贷行业的一系列焦点问题,进行了清晰的界定和划分。《办法》规定,P2P不得从事自融,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为出借人提供担保或保本保息,不得将融资项目拆分,不得发售银行理财产品,也不得从事众筹业务,借贷金额以小额为主。

银监会普惠部主任李均锋明确表示,目前大部分网贷机构偏离信息中介定位以及服务小微和依托互联网经营的本质,异化为信用中介,存在自融、违规放贷、设立资金池、期限拆分、大量线下营销等行为。所以,新规势必对一大批网贷机构形成强烈冲击,业内绝大多数平台面临业务整改,甚至是死亡威胁。

尽管看似一片肃杀,但这对原本就坚持“信息中介”的平台却是重大利好。因为广大具有“信用中介”性质的平台被判定为偏轨者,成为淘汰对象,而它们释放出的市场将帮助前者成功上位。

在“信息中介”的定位下,《暂行办法》要求借款人与出借人遵循借贷自愿、诚实守信、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承担借贷风险,而网贷机构承担客观、真实、全面、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责任,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

换句话说,投资终归要靠用户自己。原本被一些人诟病“不担保就是不负责”的借贷宝等少数真正的信息中介平台将鹤立鸡群,其“自风控”的用户教育理念、小额分散的特点也将发挥长期优势,或将成为未来互联网金融领域竞争制胜的关键。

借贷宝打造熟人间借贷为特色的平台,借贷双方基于好友关系自发进行点对点的借贷和风险控制。出借人在享有高回报(借款人可自行提出最高上限为24%年化回报)的同时,需要更多的自行甄别和承担风险。平台不提供保本保息,不设资金池,更不介入双方交易,不吸储,不放贷,只是提供必要催收协助等服务,符合网贷新政以及监管要求。

有媒体披露,借贷宝注册用户已达1.28亿,累计交易额800亿,平台用户逾期率在业内处于较低水平,逾期超75天逾期率约1%左右。

(责任编辑:刘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