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各个街道执行时间不一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李丹) 昨日,记者从天河区来穗局获悉,9月1日起,办理居住证的来穗人员,需要在居委会系统登记超过半年以上,才能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有效期为1年。记者随后走访发现,因目前正处在过渡期,天河区各个街道执行时间不一,市民需注意了解当地相关情况。

不再当场受理居住证

天河区来穗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广州市来穗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广东省居住证办理工作指引(试行)》,在广州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来穗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在居住地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领居住证。这意味着,来穗人员办理居住登记时,不再当场受理居住证,需办理居住登记后满半年才可以申办居住证。

据介绍,“居住半年以上”是根据“信息系统”进行界定,即以系统居住登记日期为准,在来穗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有效的情况下,在广州市区内居住累计满半年。若满足下列情形之一,在“信息系统”办理居住登记后,也可申办居住证:例如在学校就读的,凭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核定连续就读已满半年;自购房的,凭《房地产权证》登记日期或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核定已满半年等。

各个街道执行情况不一

记者随后走访了天河区街道发现,目前各个街道执行情况不一。

据了解,前进街已于8月18日起实施相关规定,棠下街于8月30日起实施,车陂街则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值得注意的是,车陂街居住证、合同备案等业务的办证地点也有所调整,现在车陂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的3个站点将分片区提供相关服务。另外,天园街将于10月1日起执行,目前该街道辖区来穗人员还可随时前去办理居住证。

据了解,根据以往的规定,居住证有效期最长为3年,《指引》则明确居住证有效期限统一为1年。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和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到居住地的镇、街道(或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