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银监会要求做好银行业债委会工作 最大限度帮困难企业脱困

⊙记者 周鹏峰 ○编辑 浦泓毅

在多地银行业债委会组建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后,银监会正式发布《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债委会的属性、职责等,要求各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一致行动,切实做到稳定预期、稳定信贷、稳定支持,不得随意停贷、抽贷,可通过必要的、风险可控的收回再贷、展期续贷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帮助企业解困。

今年面对国内经济下行和信贷质量下滑的双重压力,部分银行业机构惜贷、惧贷、压贷现象有所上升,出现了制约信贷投入持续增长的严峻形势。银监会提到发布《通知》是为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困难企业扭亏、转型、发展、脱困的合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通知》明确,债委会是由债务规模较大的困难企业三家以上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成立的协商性、自律性、临时性组织,债委会可以由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行发起成立,债务企业的所有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原则上应当参加债委会。

监管机构则依法对债权人委员会和金融债务重组等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通知》同时支持银行业协会在债务重组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积极参与债务重组等相关工作。另外,银监会表示债委会工作也需要得到地方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目前,各银监局按照银监会的部署和《通知》精神,因地制宜,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实际上,早在今年年初,银监会就在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全面推进债权人委员会制度。8月以来,江西银监局、河南银监局先后在银行业例行发布会上披露了相关进展。

截至6月末,江西省已完成365家客户的债委会组建工作,共涉及融资余额近2500亿元。河南则有125家债权银行对满足“债务规模在3亿元以上且3家以上债权银行”条件的535家企业逐户签订了债委会协议,涉及贷款9057.88亿元。年底以前,河南银监局还将着力推动对全省贷款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3家以上债权行的770家客户债委会的组建。

《通知》要求债委会要按照“一企一策”的方针集体研究增贷、稳贷、减贷、重组等措施,有序开展债务重组、资产保全等相关工作,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形成合力。为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企业提出的新资金需求有充分理由的,债委会可以通过组建银团贷款、建立联合授信机制或封闭式融资等方式予以支持。

《通知》还重点规定了开展金融债务重组的企业条件、工作原则以及可采取协议重组和协议并司法重组两种重组方式等主要内容。其中,开展金融债务重组的企业至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企业发展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二是企业产品或服务有市场、发展有前景,具有一定的重组价值;三是企业和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有金融债务重组意愿。

银监会认为,债委会制度的建立,既为债权银行共同解决债务企业债务危机提供了一个集体协商、集体决策、一致行动的工作平台,可有效避免因个别债权金融机构擅自对债务企业单独采取行动,导致出现债务企业经营风险加大、甚至出现因此而破产的不利局面,也为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债务企业协商解决金融债务问题提供了时间和空间,在维护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有利于帮扶企业渡过难关。

据江西银监局局长李虎称,债委会在化解过剩产能、帮扶企业脱困、促进多方共赢等方面的作用已逐步显现。比如,成功协调解决江西省内某大型钢铁民企去产能过程中的无序压贷问题,并以产能压缩后的经营需求为基准,稳定了信贷资金支持。河南银行业债委则推动豫北金铅、金龙铜管等34家骨干企业和84家经营困难企业脱困转型,目前77家企业已恢复正常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