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荔枝种植将划定保护区和禁止区

昨日,《广东省荔枝保护条例(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草案增加了划定荔枝种植保护区和禁止区的规定。

条例草案规定:荔枝种植基地污染严重、有毒有害物质超过相关标准,经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评估,应当确定禁止种植区域,退出荔枝种植。对具有特殊地理条件要求的特色种植区域,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划定为保护区。保护区内不得审批影响种植的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