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债券代码:122366.SH 债券简称:14武钢债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武钢股份”)2014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4武钢债,债券代码:122366)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13号)等有关规定以及《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内容,召集“14武钢债”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如下:

一、重大提示

根据《会议规则》,全体本次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代表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过半数表决权债券持有人(包括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出席方可召开;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不含发行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上述发行人股东及发行人的关联方)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14武钢债”债券持有人有效。

鉴于14武钢债债券持有人地区分散,为保障广大债券持有人参加会议的权利且便于债券持有人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争取更多债券持有人参会,受托管理人认为在根据《会议规则》规定以现场形式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同时提供通讯投票途径,是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切实履行受托管理义务的目的而采取的措施,未损害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未违反《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会议规则》的强制性规定。

二、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0月28日(星期五)15:00-17:00

(三)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3号武钢宾馆7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现场会议及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通讯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五)债权登记日:2016年10月21日(以该日下午15:00时交易时间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登记在册的“14武钢债”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

(六)会议审议事项:《关于本次合并重组事项中对本期债券相关安排的议案》及《关于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方案的议案》(议案全文见附件一)

(七)出席会议的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4武钢债”之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债券持有人。

下述债券持有人可以出席并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1)发行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

(2)上述发行人股东及发行人的关联方。

2、召集人聘请的律师将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过程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项出具见证意见。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席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且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下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委托人签名)、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需委托人和代理人签名)、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由委托人签名);

2、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需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代理人签名)、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需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代理人签名)、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4、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参见附件四)及相关证明文件,于2016年10月28日12:00时前通过专人、传真、邮件或邮寄方式送达债券受托管理人,邮寄方式以债券受托管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5、联系方式

(1)发行人: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厂前武钢2号门

联系电话: 027—86892930 027—86217195

传真:027—86217296

联系人:黄发玉 李海涛

邮政编码:430083

(2)债券受托管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2楼

联系电话:029—87406130

传真:029—87406134

联系人:高原、薛冰、杨小军

邮政编码:710005

四、会议的表决和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二)。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的,持有人应于持有人会议现场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表决票;采取通讯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的,表决票提交时间为自债权登记日次日(2016年10月22日)起至2016年10月28日12:00止,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至迟在2016年10月28日12:00前将表决票及本通知中所列的会议登记文件送达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债券受托管理人收到上述文件的时间为准。债券受托管理人在2016年10月28日12:00前未收到表决票及本通知中所列的会议登记文件,视为未出席,收到的表决票及本通知中所列的会议登记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视为弃权。

(二)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选、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三)债券持有人每持有一张本次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即享有一份表决权。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不含发行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上述发行人股东及发行人的关联方)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四)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决议生效日登记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期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五)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涉及须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的事项,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后方能生效。

五、其他事项

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应自行承担出席、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而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

特此通知。

附件:

一、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资料

二、“14武钢债”(债券代码122366.SH)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三、“14武钢债”(债券代码122366.SH)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四、“14武钢债”(债券代码122366.SH)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6年10月12日

附件一: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资料

议案一

关于本次合并重组事项中对本期债券相关安排的议案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钢股份”)拟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拟进行换股吸收合并(以下简称“本次合并”)。

本次合并完成后,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4武钢债”或“本期债券”)的发行人武钢股份现有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武钢股份在《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生效后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武钢有限”)承接与承继,自交割日(为换股实施日次月的第一日)起,武钢有限的100%股权由宝钢股份控制。

本次合并有关事宜已经武钢股份和宝钢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合并事宜尚需取得其他相关授权和批准。

有关本次合并事宜的详情请见武钢股份于2016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提请“14武钢债”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如无异议,请批准:

1、同意本次合并;

2、同意委托“14武钢债”受托管理人代为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所享有的权利。

债券持有人可依照《会议规则》对上述关于本次合并事项中对本期债券相关安排的事项作出表决。

议案二

关于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方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债券的特点及本次合并可能对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利益的影响,武钢股份制定了如下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具体方案,供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表决:

本期债券原有担保人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为对本期债券担保的种类、数额、方式保持不变;宝钢股份为“14武钢债”追加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0亿元以及由该款项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并将在交割日起开始生效。同时,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不因本次合并项下事宜要求提前清偿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

提请“14武钢债”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债券持有人可依照《会议规则》对上述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方案事项作出表决。

附件二:

“14武钢债”(债券代码122366.SH)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签字或签章):

法人/非法人机构(公章):

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如有):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

日期: 年 月 日

表决说明:

1. 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附件三:

“14武钢债”(债券代码122366.SH)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6年10月28日下午15:00-17:00召开的“14武钢债”(债券代码122366.SH)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代理人对可能纳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有表决权,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临时提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签字或签章):

法人/非法人机构(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面额为¥100元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四:

“14武钢债”(债券代码122366.SH)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代理人,将出席“14武钢债”(债券代码122366.SH)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签字或签章/公章:

(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或签章;债券持有人为法人/非法人的,加盖公章)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

参会人(签字或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参会回执传真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