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与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与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权益及担保权益,依法转让给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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