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房地产测绘院院长受处分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穗纪宣)广州市纪委昨日通报,2016年5月21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报道了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路玛瑙巷55号房屋产权人申办房屋修缮手续,遭遇相关部门推诿的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及时组织进行了严肃查处,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给予广州市房地产测绘院党支部副书记、院长袁国辉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广州市房地产测绘院党支部委员、副院长张小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按程序给予广州市房地产测绘院业务受理部副部长周辉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管理处党支部书记、处长张建明党内警告处分。

经调查了解,越秀区光塔路玛瑙巷55号房屋为历史建筑,因出现墙面开裂、地基下沉等问题被鉴定为危房,产权人游某某向越秀区房屋管理局申办房屋修缮手续。因房产证所附测绘图与现状不符,越秀区房屋管理局发函市房地产测绘院请求协助办理测绘。市房地产测绘院在房屋变更测绘与产权更正登记业务于机构改革后未理顺的情况下,没有主动与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沟通协调,而指引游某某先行办理产权更正登记手续后再申请办理房屋测绘。

游某某因无法办理产权更正登记手续,多次向市房地产测绘院来信来访,但市房地产测绘院仍坚持前述不当指引,特别是该院业务受理部副部长周辉在办公室接待游某某来访时,漠视群众利益诉求,敷衍塞责,且表示“市房地产测绘院与越秀区房屋管理局无隶属关系,不帮其改错”等,作出错误的解释。市房地产测绘院对涉及群众生产和生活切身利益的问题服务不到位,未及时妥善处理房屋产权人的测绘申请及信访诉求;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员会房屋管理处作为产权测绘业务的监督管理部门,对市房地产测绘院上述问题监督管理不到位,以致整个事件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市房地产测绘院党支部副书记、院长袁国辉,负责该院全面工作,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市房地产测绘院党支部委员、副院长张小雯,分管业务受理部,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市房地产测绘院业务受理部副部长周辉,作为具体经办人员,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管理处负责房屋测绘管理工作,党支部书记、处长张建明负责该处全面工作,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