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夹带走私52件象牙制品获刑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思佳)刘某是一名通讯工程师,因工作原因经常出国,2014年6月,他从南非开普敦入境,因在行李中夹带52件象牙制品被海关查获,所夹带的象牙价值42万余元。昨天上午,刘某因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被四中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4万元。

行李被查出52件象牙制品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乘坐EK308次航班,于2014年6月3日自境外到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3航站楼。刘某入境时选择无申报通道,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海关关员在刘某托运的行李箱内查获疑似象牙制品52件。

经检验和鉴定,疑似象牙制品均为现代象科象牙制品,净重10余千克,价值人民币42万余元。被告人刘某于2015年4月23日到案,上述赃物已被全部起获。

买象牙制品送朋友和家人

据了解,刘某是陕西西安人,是一名通讯工程师,常年被公司外派到南非工作,今年41岁。

庭审中,刘某供述,他长期在南非工作,在南非的工艺品市场看到象牙制品后,想买一些送给朋友和家人,“我父亲有收藏象牙制品的爱好,其中有一个水牛形状的工艺品是打算送给父亲的”。

刘某称,这次购买的52件象牙制品总共花了9000元,“买的20个圆柱形象牙,本想带回来,找加工厂做成象棋”。

刘某辩称,他为了防止象牙制品在运输过程中磕碰损坏,才选用铁盒包装的象牙制品,有4件没有装下的物件塞进了鞋子里防止磕碰,“我并不知道象牙制品不能带入境内,也没有进行申报”。

公诉人反问刘某,如果是为了防止象牙制品磕碰,为什么不用衣服等物品进行包裹,而是用铁盒装象牙制品,是不是为了防止海关人员的扫描检查?是否了解哪些物品是不能带入境内的?

刘某辩称,因为铁盒子里装得很密实,所以象牙制品不会磕碰,他只是和朋友们讨论过,个人带一些象牙制品是可以的,“我以为带一车或是一船的象牙才算是走私,出入境这么多次,只有这一次带了象牙制品”。

因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获刑4年

经过2个多小时的庭审,四中院当庭宣判,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4年,罚金4万元。刘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公诉人提醒,携带象牙制品入境,无论是出于收藏、送亲友或是贩卖的任何动机,不会影响该行为的性质,会根据携带象牙的数量,判定是行政违法行为或事刑事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