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十三五”时期我国增加两项 涉及土壤的约束性指标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18日介绍,《“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在“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10项约束性指标基础上,又增加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两项约束性指标。“十三五”阶段生态环境保护的约束性指标达到12项。

在当天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赵英民介绍,这12项约束性指标分别是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细颗粒物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以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总量。

记者从环保部了解到,当前我国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环境问题突出,部分地区污染地块类型复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严重,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构成安全隐患,急需加强污染地块的环境监督管理,防控污染地块风险,实现安全利用。

同时,我国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对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构成安全隐患,急需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的监督管理,防控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止造成污染危害,实现安全利用。

目前,环保部正在就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向社会征求意见。

国务院常务会议11月15日通过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明确了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主要目标。“这里涉及的环境质量指标,是第一次进入五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赵英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