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3人冒充亲友借钱 骗了近200万获刑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张鸣鸣) 昨日上午,荔湾法院对钟某相等3人电信诈骗案作出宣判,三人分别获刑1年10个月至10年6个月不等。

经法院审理查明,钟某相、李某俊、林某民等人在2014年3月至2015年6月期间先后加入同案人黎某坤等人为“老板”的电话诈骗集团,非法获取大量银行卡,供同案人通过电话骗得被害人转入钱款,并伙同其他同案人按照“老板”的指示,在茂名市电白县、广西崇左市等地银行柜员机将所得赃款提取,从中获取诈骗金额10%的利润提成,后将余款转给黎某坤等人。

2015年6月10日,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查,该电话诈骗集团在本案中共诈骗广州市荔湾、白云、天河等区及全国多个省市被害人91人次,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97万余元。

据法官介绍,本案是老乡式诈骗团伙,行骗手法多以冒充被害人亲戚朋友,谎称嫖娼被抓或酒驾赔偿事由等急需用钱,诱骗受害者上当。法院认为,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各人在共同犯罪中的情节等,法院判处三人有期徒刑1年10个月至10年6个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