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相互保险市场空间可达8000亿元到1万亿元

互联网金融风险整顿行至中局,互联网保险的监管也在进一步深入。业内人士表示,相互保险与网络互助计划有着明显区别,前者不提供高额投资回报,而目前销售“互助计划”的经营主体并不具备合法的相互保险经营资质,容易诱发金融风险。从市场前景来看,国内相互保险的市场空间可达8000亿元到1万亿元,而目前还没有一家网络互助平台能够建立起长期的可持续运营模式。

互助计划≠相互保险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公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保监会正在推动互联网保险专项整治工作进入查处整改阶段。其中,以互助为名的网络平台成为被关注的对象之一。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对水滴互助等网络互助平台负责人进行了重点约谈并通报监管意见。有的网络互助平台已经开始整改,但仍有部分平台存在误导宣传、向社会公众承诺责任保障等突出问题。

相互保险、“互助计划”等近似的称谓为消费者造成了理解上的困扰。相互保险组织是指投保人以互相帮助、共摊风险为目的,为自己办理保险而合作成立的法人组织,主要是为社会公众提供风险保障,而不是提供高额投资回报,无需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筹建资金。另外,相互保险组织应当经保监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

虽然打出“提供风险保障”的旗号,但“互助计划”与相互保险经营原理不同且其经营主体不具备相互保险经营资质。大多数“互助计划”只是简单收取小额捐助费用,与 保险产品存在本质差异,主要体现社会公益性质;相互保险则通过精算进行风险定价和费率厘定,遵循保险经营的等价有偿原理,财务稳定性具有充分保障。

目前销售“互助计划”的经营主体并不具备合法的相互保险经营资质,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部分“互助计划”经营主体借保险尤其是借相互保险名义进行公开宣传、销售,存在诸多潜在风险。现有“互助计划”经营主体没有纳入保险监管范畴,部分经营主体业务模式存在不可持续性,相关承诺履行和资金安全难以有效保障,且个人信息保密机制不完善,容易引发会员纠纷,蕴含一定潜在风险。

保监会提醒,应警惕以相互保险名义骗取钱款。部分机构、网站或个人将虚设的“互助计划”包装成相互保险在互联网、 微博 、微信平台销售,采用低门槛、先收费、无服务的形式,可能诱发诈骗行为,由于传播速度较快,收费金额较小,容易给广大保险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

警惕互助之“坑”

以“互助”名义集资的情况已经引起警觉。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民间互助共济行为一直存在,对于救助社会困难群体,发挥公益慈善作用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当前部分网络互助平台以“互助共济”的名义,公开承诺责任保障,公开宣称足额赔付和提取准备金,向公众收取费用并积累资金,将互助计划与保险产品进行挂钩和比较,发布误导或虚假宣传,消费者权益无法保障。

一些网络互助计划公开向社会公众进行“投入少量资金即可获得高额保障”的误导宣传,诱导社会公众产生获取高额保障的刚性赔付预期。但实际上其未基于保险精算进行风险定价和费率厘定,没有科学提取责任准备金,也没有受到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管,在赔偿给付能力和财务稳定性方面没有充分保证,难以实现持续运营。一旦发生风险事件,平台自身并不承担给付责任,无法保证兑现承诺赔付的金额。同时,消费者可能面临个人隐私泄露、纠纷争议难以解决等问题。

此外,因风控措施不完善,此类“网络互助计划”容易诱发金融风险。网络互助平台并不具备保险经营资质及相应风险控制能力,其资金风险、道德风险和经营风险难以管控。特别是目前部分网络互助平台通过各种商业营销手段,迅速积累大量会员,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外溢风险不容忽视。

业内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网络互助可能是P2P之后最火的“自金融”平台,抗癌公社、夸克联盟、水滴互助等几十个互助平台,凭借自身良好的愿景和低廉的费用一时间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崛起。初期,它们无一例外地瞅准保险行业痛点,以缴费低廉和透明运作为旗号,标榜为客户或会员提供意外、重疾等保险保障,在保监会年初对水滴互助、夸克联盟等平台进行风险提示后,急着将自己与保险撇清关系,宣称自己是公益组织。但是,其运作模式离不开保险的影子,成为了一个“四不像”。

网络互助规范尚需时日

从市场前景来看,相互保险面临可观的发展空间。 国信证券 分析师王学恒表示,相互保险是国际主流的保险组织形式之一,截至2014年底占全球保险市场份额的27.1%,覆盖人群超过9.2亿人。相互保险在 美国 、日本、德国、法国的占比分别为37%、45%、43%、46%。按照中国2.4万亿元保费收入计算,相互保险的市场空间可达8000亿元到1万亿元。相互保险与股份制保险最大的不同,就是不以利润为追求目标,重在为投保人提供更好的保险保障。因此相互保险机构是普惠金融的一种形式,是对现有保险市场主体的有力补充。

相比之下,网络互助平台的规范发展尚需时日。业内人士透露,目前最大的网络互助平台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多数平台仅有500万元。在资本金规模上根本无法与正规持牌保险机构相比。据不完全统计,已有15家网络互助平台获得2亿元投资,而这是网络互助平台对外宣传的注册资本,实缴资本要远低于宣称的规模。例如,某互助平台对外宣称获得了知名机构的5000万元投资,而平台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仅有54万余元,通过全国企业信息征信系统查询,其实缴资本为0元。

从模式看,网络互助平台除了快速累积客户,炒作新技术外,目前还没有一家平台能够建立起长期可持续运营模式,在客户积累到一定数量后,如何保证客户利益更无从谈起。从保障看,网络互助平台能够提供的互助计划主要集中在意外、重疾等简易的产品,而这些产品仅仅是通过低廉的价格来吸引客户,根本无法覆盖客户的风险需求。与保险产品的刚性兑付相比,由于大部分计划采取后缴费机制,参与计划的客户能否在其他人需要时及时分摊风险,都欠缺制度保障。

业内人士认为,作为互联网时代的产物,网络互助平台的诞生有其积极的一面,但这些积极因素需要在规范的运作规则下才能发挥出来。现阶段,简单地用价格来与规范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障相比,甚至以此为卖点进行宣传,让客户用网络互助计划替代保险保障是不负责任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