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沙廉洁示范区”建设见成效

近期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 荔湾区东漖街东漖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原办公室主任李锡强侵占集体资金问题。

李锡强利用职务便利,以加班奖励金名义,与他人共同侵占东漖联社资金29万余元。其中,李锡强分得12万元。2015年7月,荔湾区纪委给予李锡强开除党籍处分,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 白云区黄石街石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原会计苏少霞、出纳王志立职务侵占违纪案。

2013年,苏少霞、王志立二人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收取的停车费、租金共计人民币23万余元据为己有后平分。苏少霞、王志立因涉嫌犯罪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 从化区江埔街下罗村村委会出纳吴煜基侵吞涉农资金问题。

2012年,吴煜基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过程中,将原从化市水务局通过江埔街财政所向下罗村民委员会拨付的30万元专项资金以备用金形式提现。除2.7万余元用于支付被占地农户、22万余元用于支付村内正常开支处,另有余款4.5万元被吴煜基侵吞。2013年,吴煜基在协助政府从事扶贫款的管理过程中,将原从化市政协向下罗村民委员会拨付的11万元扶贫开发专项资金以备用金形式提现,私自挪用其中7万元用于支付其承包的下罗村扶贫综合楼建设工程的材料款和工人工资等支出。2016年2月5日,从化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