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女商人旗下企业1.5亿贷款提供担保 西安地铁公司:反担保为前提

每经记者 张静 实习记者 王朋 每经编辑 赵桥

2015年,西安地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地铁置业)增资后,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地铁公司)持股比例由90%降至20%,西安地铁置业由国有控股企业变为国有参股企业。

西安地铁公司选择资金实力和地产项目经验并不突出、由女商人控股的陕西置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置地置业)合作,与之共同开发地铁沿线项目这块“肥肉”,且由后者获得控制权。

不仅如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注意到,西安地铁公司对陕西置地置业的“厚爱”不止于此。西安地铁公司成为西安地铁置业(陕西置地置业持股80%)的小股东后,却仍大方为西安地铁置业与某信托公司1.5亿元的信托贷款提供了连带担保。

西安地铁公司解释称,为确保资金安全,双方商定在反担保条件具备的前提下,为西安地铁置业的1.5亿元贷款提供担保,“本次股权质押符合相关法律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

控制权易主仍担保1.5亿

记者获取的资料显示,西安地铁置业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一份《信托贷款合同》(合同编号:D2015152xadt001-贷001),而为保证该合同的履行,西安地铁公司则与光大兴陇信托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D2015152xadt001-保001),为西安地铁置业承担连带担保,担保债务金额为1.5亿元。

也就是说,作为西安市政府直属国有独资企业的西安地铁公司,通过上述合同,为民营企业控股的西安地铁置业提供了1.5亿元的贷款担保。若西安地铁置业届时不能按时偿还1.5亿元的信托贷款,光大兴陇公司将会要求作为担保方的西安地铁公司进行偿还。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表示,在担保事项中,一旦担保不恰当,被担保人没有履行支付义务,那么担保人就要承担这个支付责任。如果担保人是国有企业,届时可能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西安市国资委产权管理处一负责人亦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原则上国有企业不对没有产权关系的企业进行担保。只有出于战略合作需要,才会在必要时进行担保,同时需上报国资委进行审批。

至于缘何给西安地铁置业担保,西安地铁公司在发给记者的回复函中解释称,进行担保是由于当时贷款人光大兴陇信托提出需要西安地铁公司进行担保,方可给予贷款。为确保资金安全,双方商定在反担保条件具备的前提下,为西安地铁置业的1.5亿元贷款提供担保,“本次股权质押符合相关法律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

上述担保后,陕西置地置业又将西安地铁置业80%股权质押给西安地铁公司,届时西安地铁置业不偿还西安地铁公司因承担保证义务而向光大兴陇信托支付的费用,西安地铁公司有权处置80%股权。

通过贷款支付土地摘牌费

事实上,西安地铁公司之所以为西安地铁置业提供贷款担保,或源于陕西置地置业控股西安地铁置业之后,吉祥村站项目开发中资金匮乏。

2015年11月,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交易网站显示,西安地铁置业以起始价1.25亿元摘得位于雁塔区含光路以东、小寨西路以南地块。该项目就是如今西安地铁置业开发的吉祥村站项目,名为MOMO Park,该项目为集住宅、商业、公寓为一体的都市综合体。

上述项目位于西安繁华地段小寨板块,据当地媒体报道,其巨大的商业开发价值曾让某大型房企欲拿下该地块的迁建,后来因种种原因未果,最终西安地铁置业摘得该地块。

西安地铁公司给记者的回复函中表示,2015年,MOMO Park项目进入土地招拍挂阶段,因西安地铁置业无力支付该项目土地摘牌费用,为能够保证项目继续进行,双方商定由西安地铁置业贷款解决该项目土地摘牌费用。

上述回复函还称,由于贷款人光大兴陇信托有限公司提出需要地铁公司进行担保,方可给予贷款。为确保地铁资金安全,双方商定在反担保条件具备的前提下,为西安地铁置业公司的1.5亿元贷款提供担保。

尽管通过贷款解决了土地摘牌费用,但要开发MOMO Park项目仍需后续资金支持。2016年6月6日,陕西置地置业将78%的股权(出资额1.755亿元)过户给了铜川聚昆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记者通过跟协和资产了解到,过户78%的股权,只是一种股权担保方式,作为基金投资中风险应对的一项措施,实为“明股实债”的融资行为。

西安旅游今年5月23日发布的《协和资产·地铁置业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合同》中明确表示,该基金通过发放委托贷款的形式向地铁置业开发建设的“置地投资”(即MOMO Park)项目投资,基金总规模为2.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