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饭碗”成色几何

一山

民国时人人都说银行职员捧的是“金饭碗”,那么这个“金饭碗”含金量到底有多高呢?
以交通银行为例,薪水按照职务性质与级别分别核定。上自总行经理、下至各分支行练习员(生),共分79级,月薪最高的有600元——当然,拿到这个数的都是金字塔的顶层,可谓凤毛麟角。
各处处长及分行经理这一级,算是高管了,月薪一般在两三百元。分行襄理、支行经理属中层精英,月薪低的一二百元,高的也可以拿到三百元左右。支行的股长、主任办事员之类,是每个银行不可或缺的业务骨干,资深的老员工可以拿到一二百元,低的只有四十元。
数量最庞大的普通员工,每月收入是25到35元。练习生每月有10~20元。
不过,这是20世纪20年代的数据。随着整体收入的上涨,银行员工薪水也在水涨船高,一直与交行收入大致相同的中国银行,到20世纪30年代中期,普通员工收入就有了比较大的增长。
1934年加入中国银行的姚崧龄,在回忆录《中行服务记》里说:中行总管理处每年招考初出校门的国内外大学毕业生,其数目由十人至二十或三十人不等,视需要而定。录取后称“试用员”,“月支生活津贴国币(当时通用货币)100元。六个月试用期满,酌予补实为办事员,月薪国币80至160元。其他待遇,如房租膳食等津贴,与高级行员同”。
那时候中国银行每年还招考高中毕业生20至50人,取录后,称“练习生”。经过一年或两年训练后,成绩优良者,升级为助员。“练习生”由中行供给膳宿,月支生活津贴国币20元,助员月薪国币60元,其他待遇则相同。银行初级练习生的月薪,可以与同一时期小机关的高级职员相近。
单纯从薪水收入看,和抗战前国内其他行业比,银行职员虽然高一些,但也不是那么突出。
当时,上海华资工厂的中级职员,连年底所得的分红在内,平均有月薪三十元左右,小职员一二十元,练习生大约在十元以下。上海著名四大百货公司中的永安、先施百货,最普通的售货员月薪8~18元,加上公司供给的膳宿,每月实际收入不超过20元。
银行职员的收入,则因各银行而异。一般而言,“四大行”(即中央、中国、交通与农民四大国家银行)职员收入待遇,要优于一般的民营银行。如新华储蓄银行(是当时誉满上海的“南四行”之一)练习生的工资从8元起,一般办事员工资20元起。
民国时期的银行职位之所以被称为“金饭碗”,很重要的还在于其奖金福利制度。毕竟银行财大气粗,大多数时候,都属于盈利的行业,所以拿出来回馈、激励员工的钱,比多数行业要丰厚一些。
各家银行的奖金发放,要根据经营状况及本人表现,每年数额都不一样。交行的惯例是从每年营业净盈利中提出三成作为奖金,总处得1/3,各行得2/3,再根据“奖勤罚懒”原则分配到每一个人。奖金和福利不是平分,要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因此考核制度就很重要。每年年终,要上报考绩表,核定员工薪俸及奖励等级。评估主要看职员是否精明、诚厚、明达、谨慎、勤劳,以及实际办事能力如何。
考绩规定中,最可以量化的一项评价指标是,行员一年内的请假天数。按交行规定,行员三年请假不超过一个月的,可以给一个月的慰劳休假,再发给一到两个月的慰劳金。北京市档案馆存有交行北京分行1929~1932年的考核表,从中可以看到侯春华和于振锟两位职员,三年内都没有请过一天假,获得两个月慰劳假,分别得到相当于两个月薪水的慰劳金200元和320元。其他请假在一个月内的,则得到一个月慰劳假,还有相当于一个月薪水的慰劳金。
就当时的收入和消费水准看,银行员工的收入养家糊口还是基本可以保障的。1936年,一位名叫琰君的女行员回忆说:
“我的月薪去年是三十五元,今年加了五元成四十元。月进款除车马交际及另用之外,省俭些还可以多十五元。我把十元津贴家用,有时贴补了弟妹的医费。其余的五元,我把它立了一个储蓄户,存在自己的银行里,行员自己存,利息可以多一点。”
为了激励行员,有些银行还发行“同人股票”,只准银行内部职员转让,永久归本行职员所有。为使员工安心工作,解除其后顾之忧,有的银行则择地建造职工住宅,提供来回班车,让员工享受免费午餐。交通银行甚至为行员支付一定比例的养老金、退职金、病废赡养费等。
换句话说,民国时期银行职员只要正常工作,因失业而失去生活保障的可能性比较小。在那个时时动荡不安的年代,也许这才是“金饭碗”真正的含金量所在。
作者为学术期刊副编审,历史学博士,专治民国金融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