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门头沟检察院优化内设机构

京华时报讯(记者贾婷)昨天,记者从门头沟检察院获悉,该院率先在全市基层院完成内设机构调整,由原来的23个部门优化为14个,全新的专业办案机制和办案模式,成为北京市司法改革的亮点。

据门头沟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淑雅介绍,门头沟检察院自9月份以来已通过查看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平台、调阅卷宗等形式审查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案件200余件。加强“一队一所”机制建设,先后与大峪派出所等5个公安基层站所队建立了监督配合机制,如与区分局禁毒支队会签监督配合机制,进一步规范证据程序,完善证据链条,提高工作效率。

记者了解到,刑事审判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法律监督职责,担负着对不服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审查的工作。门头沟检察院对2016年以前已生效案件进行复查,目前已完成复查案件110件,发现存在问题案件3件。同时,积极纠正审判未按照相关要求及时送达、判决书刑期起止日期错误等问题。

此外,门头沟检察院合理拟定《权限清单》和《履职清单》,新增下放检察官权限45项,确定9个业务部门23个岗位360余项职责。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直接办理案件成为新常态,共办理刑事犯罪案件12件13人,出庭支持公诉9次,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自北京市检察机关9月启动司法改革以来,门头沟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立案9件11人,立案人数较前8个月增长了450%,办案组织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