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检方对龚清概、刘志庚两案提起公诉

据新华社电 最高检30日消息,河南、广西检察机关近日依法对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原副主任龚清概涉嫌受贿案,广东省政府原副省长刘志庚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龚清概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安阳市检察院向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龚清概利用其担任福建省晋江市市长、晋江市委书记,福建省南平市市长,福建省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书记兼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志庚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审查起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志庚利用其担任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区长、龙岗区委书记、东莞市市长、东莞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