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燕郊落宗事件政府表态:不动产登记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

燕郊落宗事件政府表态:不动产登记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

21世纪经济报道 王营 北京报道
2017-02-11 11:31

三河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称,《不动产权证书》所记载信息以《房屋所有权证》信息为准。

关于燕郊房屋“落宗”事件,三河市于2月10日发布通告称:《不动产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信息一致。

燕郊此次大范围的“落宗”问题,始于三河市开始施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根据《三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三河将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的职责整合到三河市国土资源局,并成立三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承担三河市不动产登记具体业务。

按照“不变不换”原则,以前依法取得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权利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不动产登记时,更换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正是在更换《不动产权证书》过程中,大量住户发现,70年房本上所录入的建设用地原来并非住宅用地,有的是工业用地,有的是绿化用地,有的更是违章用地。

宗地是土地登记的基本单元,也是地籍调查的基本单元。房产落宗是通过建立起房屋和所在宗地的关联关系,生成唯一的不动产单元代码。落宗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地上建筑物的性质和土地使用性质必须相同。举个例子,如果土地是50年产权的商业用地,地上建筑物却是70年产权的商品住宅,则判定为不一致。

8日下午,落宗一事已有进展。据悉,当天三河市不动产中心给福城五期(不能落宗项目之一)的业主办理了两个不动产权证。

在最新的官方表态中,三河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称,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对不动产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凡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业主,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可直接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不动产权证书》所记载信息以《房屋所有权证》信息为准。

二,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业主,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持相关手续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从2月13日起,广大业主可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时间安排,陆续办理相关业务。

(编辑:骆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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