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家化索赔案一审出炉 信用账户损失也可获赔

上海家化索赔案一审出炉 信用账户损失也可获赔

4月1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当日下午收到上海二中院下发的一审判决,法院判令上海家化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两名投资者支付赔偿款分别为696323.63元、629945.49元。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两位投资者在索赔区间是通过信用账户买入了上海家化股票,然而对于投资者是否可以主张信用账户中的交易损失却成了该案最大的争议焦点。一审法院判决以上两名投资者胜诉,显然是对该问题作出了明确回应。不过,上海家化是否上诉,目前还不得而知。

谢良律师表示,根据法院一审判决,在2010年3月12日至2013年11月20日买入且在2013年11月21日之后卖出或至索赔基准日2014年4月14日仍持有上海家化股票的推定亏损者,无论是普通账户或融资融券账户的投资者都有机会参加索赔,索赔诉讼时效截止2017年6月13日。

上海家化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处罚后,引发不少投资者索赔。日前,法院已下发一审判决,部分投资者高额获胜。值得一提的是,双方争议的融资融券账户损失也获得了法院支持。

事件需追溯到2015年6月13日,上海家化该日公告称,其于6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该处罚决定书认定,2009 年3月至12月,上海家化与沪江日化之间发生的采购、销售及资金拆借等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达2.81亿元,占上海家化当年年末净资产的25.64%(其中3月至6月,合计达4272万元,占比3.90%);2010年,合计达4.27亿元,占比32.38%(其中1月至6月,合计达1.89亿元,占比14.36%);2011 年,合计达5.4亿元,占比36.12% (其中1月至6月,合计达2.46亿元,占比16.41%;2012 年,合计达5.54亿元,占比31.52%(其中1月至6月,合计达2.50亿元,占比14.19%)。上述采购、销售及资金拆借等关联交易金额已分别达到2009年至2012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标准,但上海家化对于与沪江日化构成关联关系以及关联交易情况均未予以披露。最终,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给予上海家化及17名相关责任人员罚款共计121万元。

上海家化被罚后不久,便引发了多名投资者陆续提出索赔诉讼。其近期公告显示,上海家化于2015年7月30日至2017年2月10日期间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55名自然人诉其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

在法院的主持下,上海家化分别于2017年1月9日、2017年1月16日与37名原告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调解协议》,法院于2017年1月13日、2017年1月16日就该等37起案件作出了《民事调解书》。2017年1月24日,公司根据上述《民事调解书》的相关内容履行了赔偿款项支付义务,共计支付355.8万元。

作者:安丽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