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集中行权 投服中心参加五公司股东大会

继此前对四家上市公司集中行权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投服中心”)近日再次派员参加海顺新材、二三四五、润欣科技、海利生物、现代投资五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持续开展集中行权工作。

投服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上市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期间,投服中心将持续关注上市公司高送转配套股东减持、不当反收购限制条款、中小投资者投票及利润分配机制、公司治理规范性等投资者关注的主要问题和事项。

3月31日,投服中心参加润欣科技2016年度股东大会,对上市公司高送转方案的具体依据和合理性、是否存在推高股价配合股东减持的意图质询公司。投服中心认为,公司利润分配和股本扩张应当与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未来发展战略等相匹配,上市公司的高送转预案应当充分说明具体依据和合理性,不能成为大股东及高管人员减持甚至从事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行为的工具,中小投资者应提防高送转陷阱。

在二三四五、海利生物股东大会现场,投服中心就两家公司的《公司章程》设置不当反收购限制条款提出修改建议。投服中心认为,二三四五、海利生物的公司章程对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东无端增加持股期限要求、限制股东对董事和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权,并将归属于股东大会的董事候选人审查、决策权变相转移至董事会,违反了《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建议公司尽快取消此类限制性条款。

2016年6月,投服中心对海顺新材、现代投资发送股东建议函提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不得限制征集投票权持股比例、现金分红优先顺序、分红调整决策程序和机制及听取中小股东意见的措施”进行明确。截至目前,两家公司尚未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订。

在海顺新材、现代投资的股东大会现场,投服中心提出,在投服中心向上市公司发送股东建议函后的10个月内,上市公司迟迟未就所提问题进行《公司章程》修订、未取消征集投票权持股比例限制的条款,未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不得限制征集投票权持股比例及分红政策及优先顺序”,原因何在?上市公司承诺采纳投服中心建议却迟迟不改,是否构成对股东不诚信?

3月31日,投服中心在参加海利生物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时,对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补充事项的议案》提出质疑:上市公司并购基金是否能成功在上海注册设立?短短一个月内,并购基金合伙人发生较大变更的原因是什么?海利生物实际控制人代持的并购基金份额系由谁实际持有?并购基金合伙人变更安排是否将对上市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作为拟设立并购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如何保证公平、公正地对待上市公司利益安排?

此外,针对部分独立董事、监事、高管未参加股东大会,先进行投票后进行股东提问等股东大会会议程序的不合规情况,投服中心表示,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最高决策机构,特别是年度股东大会是审议上一年工作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的重要会议,董监高应当参加并接受股东质询,股东大会的会议流程应合规、合法。建议上市公司采取措施,提高董监高参加股东大会出席率,重视会议程序的合规性、严肃性。

在5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上市公司董监高不仅现场解答投服中心的疑问,同时表示接受投服中心的建议,将进一步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修改完善不足之处,抓紧落实《公司章程》的修订,积极采纳股东建议,给股东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