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出台实施 经济困难孤寡高龄失能老人可优先轮候入住公办养老院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黄艳 通讯员 印锐) 60周岁及以上、具有本市户籍、无暴力倾向且精神状况稳定、无传染性疾病并自愿入住的老年人可以申请轮候入住公办养老机构。为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在本市居住的失能老年人申请轮候可不受户籍限制。

昨天,记者从广州市民政局获悉,《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制定并于近日出台实施。对于特殊保障对象、优先轮候对象轮候3个月仍未能入住市、区级公办养老机构(含在建机构)的,可以选择入住区民政局选定的其他定点养老机构,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机构养老服务。

办法规定,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设置以护理型(包含养护型、医护型)床位为主。新建的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应占总床位的80%以上。已建成的公办养老机构应逐步提高护理型床位比例。

据介绍,公办养老机构应在产生空余床位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评估轮候平台发布空余床位信息。新建成的公办养老机构应根据实际服务能力和运营情况,报主管民政部门同意并抄报市老年人服务中心后再发布床位。此外,公办养老机构连续2个月空余床位超过20张的,除预留20张床位以确保本区老年人轮候入住需求以及本院床位周转、应急和临时安置外,应将至少50%的空余床位纳入接受跨区轮候范围,提高公共服务资源利用效率。公办养老机构在满足本市户籍老年人入住需求后仍有一定空余床位的,经市民政局统一安排,可接受非本市户籍常住老年人入住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