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泰因客户“高买低卖”被开警示函,收到警示已有数家券商

中泰因客户“高买低卖”被开警示函,收到警示已有数家券商

券商中国
2017-04-19 22:43

今日,一张由上交所给中泰证券开出的市场监察警示函在网上疯传,起因是指定交易在中泰证券的一个账户,于4月17日在交易金隅股份的过程中,存在高买低卖日内反向交易的异常交易行为。

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这份市场监察警示函属实。不过,数家券商负责经纪业务的高管表示,表面上是在警示券商,但实际上是针对交易账户的正常警示函,这属于市场正常监察行为。

高买低卖被监察警示

根据上交所开出的市场监察警示函,中泰证券这位客户在17日交易金隅股份时,存在高买低卖日内交易的异常行为。由于A股实行的是T+1交易制度,这里所说的日内卖出,指的是限时高位加仓,在股票下跌的过程中,卖出了前期已经持有的金隅股份。

“这是位个人投资者,在前期持有的金隅股份大幅盈利后,情绪十分乐观,所以在打开涨停时选择了继续买入,但加仓后该股票并没有封住涨停,在看到股价走势不符合此前预期时,选择了卖出部分前期持有的金隅股份。”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者透露。

根据金隅股份4月17日的分时交易图,业界分析称,由于投资界对雄安概念股有着良好的预期,在4月17日金隅股份首次打开涨停时,很多投资者在当日上午继续买入,但该股在下午出现了多次跳水,很多前期持有该股的投资者又惊慌失措地选择卖出,导致一些账户在上午高位买入,下午低位卖出。

上交所称,如果该账户今后继续出现异常交易行为,交易所相关部门将视情况对该账户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当日交易、列为重点监控账户、限制账户交易、认定为不合格证券账户等。

实际上这些市场监管措施中的“暂停当日交易”,属于交易所正常监管措施。比如在今年4月12日,中信建投基金旗下专户“秒砸”中国平安和兴业银行,上交所立即暂停了相关账户的当日交易,才避免了更多异常交易行为的发生。

警示对象是投资者

上交所开出的上述市场监察警示函在网络传开后,立即引发广泛关注,包括警示对象指向券商、账户亏钱被警告等,主因是大部分投资人不了解交易所的市场监察程序。

多家券商表示,市场不宜将交易所的市场监察过程妖魔化。一般的市场监察行为是:

交易所通过监察系统发现异常交易行为,如果特别紧急和重大,将直接暂停当日交易,如果是并非紧急和重大,则向券商发监察警示函,或者电话通知券商,由券商再通知客户,并对客户进行投资者教育。有时也需要投资者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说明,通过券商发给交易所,由交易所备案。

“并不是所有高买低卖都会被交易所警示,一定是投资者的交易量较大,而且影响到了市场价格,否则每天成千上万投资者追涨杀跌,交易所肯定监察不过来。”一位接近交易所的人士称,市场上关于“高买低卖”被警示的调侃是没有道理的。

南方某上市券商人士也证实,4月17日该券商也收到了交易所监察警示函,原因是该券商的一个客户在一只股票上短时间内卖出量较大,交易所要求该券商对这位投资者进行投资者教育,并要求该投资者对这次异常交易行为进行说明。

券商中国记者多方采访发现,沪深交易所一线监管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次新股炒作和高送转等各种类型的炒作已被遏制,向券商开具的、旨在警示异常交易行为的监察警示函并不鲜见。

值得一提是的,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近日在深交易所会员大会上致辞时表示,应充分认识证券交易所的国家属性,切实维护好资本市场稳健运行。《证券法》对交易所的有关条文实质上是赋予了交易所通过制定规则对市场进行“全方位”监管的权力。

“交易所对维护市场秩序责无旁贷,交易所的会员对维护市场稳定也责无旁贷。”刘士余还说:“交易所市场是大家吃饭的锅,锅坏了,大家都吃不饱,也吃不好。全体会员要积极响应和落实一线监管要求,共同维护好市场秩序。”

不过,也有券商呼吁交易所应适度放松监察尺度。这些券商称,由券商广泛推行投资者教育无可厚非,但如果因此而出巨大投资损失,又该如何界定损失?比如一只股票经过连续涨停,首次打开涨停后,有些机构会选择全部卖出。如果券商建议或者要求客户要分步、逐步卖出,如股价随后出现连续下跌,投资者难免会追责券商。

(来源:券商中国)

(编辑:梁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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