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1日表示,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和配套文件,考虑到行业适应性和市场承受力,为确保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平稳实施,将给予过渡期,于2017年10月1日执行实施。期货公司应根据自身资本结构和业务发展需要,建立与风险监管指标相适应的内控制度,建立动态的风险监控和资本补足机制,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