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规避“一带一路”投资风险须加强与东道国的金融合作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1日讯(记者 徐惠喜)5月10日,由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主办的《“一带一路”投资安全蓝皮书:中国“一带一路”投资与安全研究报告》发布会在京举行。

报告指出,我国作为“一带一路”的倡议国,对基础设施投资确实应承担一定的国际义务,但只有带动更多的沿线国家投资,才能最终解决目前巨大资金缺口。在整体上应该遵循在《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确定的市场化运作原则。面对目前存在的潜在投融资风险,应该遵循经济规律,从全局着眼,从国别入手,通过与投资所在国打造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来规避和尽量降低投融资风险,基本的途径就是加强和深化与东道国的金融合作。积极吸引东道国参与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与依靠国内投融资和依靠国际金融机构投资相比,最大的好处在于将共同的利益关系“焊接”在具体的项目上,从而有利于项目的整体运作与东道国的投资环境与营商环境实现内在的对接,有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决策和经营失误,有利于项目的本土化,可从政府、企业和民间三个层次与东道国开展金融合作。

报告认为,随着逆全球化思潮涌动、孤立主义抬头、贸易保护主义升温、地缘冲突风险加剧、国际市场竞争趋于激烈,“一带一路”建设的“安全赤字”日益凸显。风险防范和安全保障工作涉及面广、不可预测性强,应对难度大,企业“走出去”之前应深度调研对象国国情,尤其在加大合作投资规划,强化法律、政策和语言培训等方面要做好充分准备。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应当遵守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法规,强化规则意识,自觉遵行国际通行规则、作法和惯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反应迅速、多方联动的安全风险应对机制,妥善处理地缘政治和安全因素的难题,为建设守规则、有秩序,既竞争又合作的一带一路经济合作格局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