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主观恶意财务造假者 应启动强制退市程序

曹中铭

证监会日前通报了今年专项执法行动第一批案件查办进展情况,对雅百特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违法案、山东墨龙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案等作出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雅百特4月7日晚才公告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而该案目前已调查、审理完毕,并进入告知听证程序。证监会的火速查处,必将在市场上产生强大的震慑效果。

监管部门查明,雅百特于2015至2016年9月期间通过虚构海外工程项目、虚构国际国内贸易等手段,累计虚增营业收入约5.8亿元,虚增利润近2.6亿元,其中2015年虚增利润占公司当期利润总额约73%,2016年虚增利润占公司当期利润总额约11%。山东墨龙自2015年以来,为了粉饰季度报告、半年报财务数据,一再造假,将2015年、2016年的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净利润由亏损变为盈利。而且,山东墨龙实际控制人父子二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还涉嫌内幕交易。基于此,两家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均遭到处罚。

《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两家上市公司均在定期报告中虚增净利润,其披露的信息,根本与真实、准确、完整挂不上钩,属于虚假记载,更属于赤裸裸的财务造假行为,而且还是主观恶意的。

雅百特公告收到《调查通知书》事项后,股价随即迎来两个“一”字跌停,近期更是随市场大势大幅下跌。山东墨龙更不用说了。去年11月其股价最高曾升至11.55元,上周五其股价报收于4.47元。两家上市公司的投资者损失惨重,再次出现上市公司(与高管)违规,中小投资者埋单的一幕,这对中小投资者而言是很不公平的。

山东墨龙通过财务造假制造盈利假象,以支撑其时“高高在上”的股价,这大有利于实控人父子高位大肆减持。且通过内幕交易行为,实控人父子避损金额分别高达2032.41万元和1792.94万元。在雅百特方面,当初中联电气的重组方案显示,雅百特三位股东分别为瑞鸿投资持股81.19%、纳贤投资持股9.54%、智度德诚持股9.27%。其中,前两者为陆永、褚衍玲夫妻控股的公司。据中联电气与瑞鸿投资和纳贤投资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雅百特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为2.55亿元、3.61亿元、4.76亿元。若业绩不达标须补偿,每年需补偿的股份数由上市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然而,雅百特2012年至2014年净利润仅1287.92万元、2010.15万元和10247.39万元。按雅百特的盈利能力,业绩或不可能达标。为了“完成”承诺,只能造假凑。通过财务造假,欲达到规避对上市公司补偿,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因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市场影响重大,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证券交易所当依法作出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由于这两家上市公司涉嫌的违规违法行为,被证监会认定为“涉案金额巨大、手段恶劣,违法情节严重”,笔者以为,不能仅仅只是一“罚”了之,而应根据《若干意见》的规定,像当年处罚博元投资一样,对雅百特、山东墨龙启动强制退市程序。

A股市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案例近年有多发之势,像南纺股份连续五年虚增利润的财务造假案、上海物贸连续五年财务造假案、键桥通讯连续四年业绩造假案等,每个案例都触目惊心。而且,造假公司“一枝笔”制造出来的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数据还呈现出不断放大之势。显然,这种势头绝不能让其蔓延,必须坚决遏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损害了市场的诚信,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利益,背后只有自己的利益,对这种损人利己的违规违法行为,必须让其付出惨重代价。而启动强制退市程序,既能达到严惩违规者的目的,也能警示后来者。

(作者系资深市场观察分析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