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徽商银行宿州埇桥支行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违法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显示,徽商银行宿州埇桥支行存在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违法行为,银监会宿州监管分局对当事人给予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依据为第三十九条第(六)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宿州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埇桥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宿州银监罚决字〔2017〕4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单位 | 名称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埇桥支行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王伟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 | ||
行政处罚依据 |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 ||
行政处罚决定 | 对当事人给予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行政处罚。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监会宿州监管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7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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