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6月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由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数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时间内开始办理。具体开始办理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最迟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