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印发《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71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强

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7〕1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等有关规定,为加强城镇燃气配送环节价格监管,我们制定了《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有关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及问题和建议,2017年12月30日前报我委(价格司)。

附件: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