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6月23日讯 赢时胜公告表示,公司将对黄熠女士通过离婚析产取得的赢时胜股份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督促黄熠严格遵守自己作出的相关承诺及特定股东的减持新规。

公告全文: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赢时胜”)于2017年6月22日发布了持股5%以上股东鄢建兵先生提交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现说明如下:

一、鄢建兵先生现任公司董事,为公司特定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鄢建兵所持有的赢

时胜股份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5月26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5月2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关于董监高及特定股东的相关减持规定。

二、黄熠女士通过离婚析产取得的赢时胜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故黄熠女士为特定股东,应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5月26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5月2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关于特定股东的相关减持规定。

三、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5月26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5月2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及相关承诺对黄熠女士通过离婚析产取得的赢时胜股份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督促黄熠严格遵守自己作出的相关承诺及特定股东的减持新规。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3日